“灶”,一个火字旁,加一个土,它的本意是生火做饭的设备。由于我国饮食传统多为即做即吃,所以在我国,灶的地位特别高。时代发展,如今的灶不一定用柴火了,但随着灶的进步,对它的质量要求也变得更高,最近一次关于灶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就表明,相当一部分灶是不合格的。
近两成燃气灶产品不合格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2017年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山西、上海、浙江等6省共计90批次的产品,经检测有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主要涉及到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效率、温升测试等项目。
在市场中,燃气灶具结构主要为嵌入式和台式。这次抽查的燃气灶多为嵌入式产品,这是目前市场上家用燃气灶的主导型产品,占据着家用燃气灶的大部分市场份额。
“热负荷”不合格 不能满足正常加热需求
“热负荷”是一个使用性能指标,简单的说就是燃气灶提供的火力的大小。在消费者购买燃气灶时,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当火力的灶具,所以在燃气灶包装或者灶具上会标出热负荷的数值,这就是额定热负荷。
国标《家中燃气灶具》规定普通燃气灶热负荷不应小于3500瓦。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抽查中有8批次燃气灶产品热负荷不合格。他们分别是:
“中山市皇朝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型号JZT-2(12T));
“中山市康太卫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Y-YI1);
“中山市现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T-XPQ2);
“中山惠普斯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嵌入式双眼燃气灶(型号JZT-3810);
“中山市爱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Y-A);
“佛山市百沃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型号JZY-BWB37);
“佛山市顺德区日野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型号JZT-502Z);
“山西龙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红外线燃气灶(型号JZT-A208)。
这些热负荷不合格的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加热需求,影响消费者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