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消费者协会成功协助消费者龙女士解决一起异地购房纠纷,为其追回多付房款11.9420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龙女士经房屋中介介绍,前往南昌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看房。售楼部人员宣传楼盘周边有地铁、学校等配套优势,在销售员劝说下,龙女士向售楼部交纳订金5000元,随后陆续支付购房款42.4347万元。然而,当龙女士收到购房发票时,发现票面金额仅为30.4920万元,与实际交款金额相差11.9420万元。她致电询问,却未得到合理答复,对方态度还十分恶劣。无奈之下,龙女士向万年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万年消协受理投诉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该置业公司,但初次协商未取得成效。随后,在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消协工作人员前往该置业公司展开调查。经查明,龙女士的购房款除30.4920万元转给置业公司,其余14.9919万元被转入江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南昌某酒店有限公司账户,与实际购房事项不符,按开票账号计算,置业公司多收龙女士11.9420万元。万年消协与该置业公司积极交涉,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使该置业公司同意将第三方公司多收的购房款全额退回给龙女士。
此次事件涉及《价格法》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价格法》明确经营者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企业、中介明示的事项应在合同中约定 。龙女士与南昌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却未与涉事第三方公司签订任何协议,因此第三方公司应全额退款并改正行为。
万年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务必谨慎,仔细查看开发企业和中介的资质、信誉,不轻信口头承诺,重要内容写入合同,了解房屋产权、限购政策、贷款条件等,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