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高译丹、全媒体记者章娜摄影报道:" 两年时间不到,要交的电费高达 3 万余元,其中的档案室只有 4 盏灯耗电,怎么一个月就能用 1000 多元电费?" 近日,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王院长为天使 · 水榭湾物业管理处交给他的高额电费单烦心不已。
电表出现电量突增情况
租户认为电费不合逻辑
2018 年 10 月 16 日,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道路施工暂时搬迁到天使 · 水榭湾北区 1 栋商铺,中间近两年的时间,物业方没有要求卫生服务中心缴清电费,卫生服务中心也没有主动缴纳。" 直到今年 11 月 11 日,我首次收到物业方要求缴纳 201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底的电费 35188.11 元的停电告知函。" 王院长称,函中还写明 " 务必在 5 天之内缴清欠费,如逾期未缴,将对你户实施停电。"
王院长等人抄录物业方提供的近两年用电数据发现,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 5 个电表会出现电量突增的情况,4 号电表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3 日电费更是高达 1021 元。"4 号电表对应的是档案室,只有需要查找档案时才会入内并开灯,怎么会用 1000 多元的电,不合逻辑啊。" 王院长告诉记者,2019 年 10 月之前,档案室仅有 4 盏照明灯,每盏灯 20 瓦,就算整天开启也不过数十元,没道理会猛增到 1000 多元。
记者从王院长提供的 4 号表电费单中发现,2019 前三个月的电费分别为 1021 元、576 元、219 元,2019 年 5 月到 10 月,4 号表每月电费 15 到 39 元不等。
怀疑承租时电表未归零
要求评估后缴费被拒绝
" 这电费太离谱了。" 王院长怀疑电表有问题,或在卫生服务中心搬迁前电表未归零,上一个商铺租户的电费算在了他们身上。
王院长还表示,他们有两个 " 一户一表 " 需每月自行在网上缴费,所以他不记得是否还有其他电表需要缴费。他认为,物业方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包括水电费收取,造成如今这个结果,卫生服务中心有一定责任,但物业方责任更大。
对此,天使 · 水榭湾物业管理处罗经理则表示,卫生服务中心入住时,物业已将电表归零,且王院长等人是租户,应该自行与物业方对接。对于物业方两年都未要求卫生服务中心缴纳电费,罗经理称,因其是公益性组织,物业方先行垫付了电费,并未催缴,今年公司要求较为严格,所以于 7、8 月通知其缴纳电费。
" 缴纳电费是应该的,但我对高达 3 万余元的电费存疑,所以希望先支付部分电费,请专业机构评估并查明原因后再支付剩余电费。" 王院长提出,为避免再次出现争议,希望双方加强对电表的监管,自 12 月 1 起,对电表进行贴封条管理,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在物业陪同下不定期对电表进行巡查。
对于王院长的提议,12 月 8 日,物业方已派人与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电表,并进行贴封条管理。但对于王院长要求先支付部分电费一事,罗经理不同意。他表示,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缴清电费,若后续专业机构发现电表有问题,证明其多缴纳了电费,可退回多支付的部分。
12 月 9 日上午,记者向青云谱供电营业厅反映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投诉人可申请校验电表或通过计量监督部门校验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