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餐厅结算单上标注了茶位费
消费者到餐饮场所消费,经常会遇到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就是在结账时单子上会多一项收费——“茶位费”,或者叫“餐位费”“茶水费”。这项收费按人头收取,从1元至6元不等。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和家人在“院子里的餐厅”用完餐买单时,被收取了4元/位的茶位费,同行6人共收取了24元,在点菜时店员并没有提前告知要收取茶位费,买单时也未提醒有这一项收费,这让消费者质疑商家收取茶位费的合理性。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市民反映:
未告知消费者 餐厅擅自收取茶位费
4月24日,刘先生一行6人来到位于新建区工业大道巨汇9号产业园“院子里的餐厅”用餐,用餐结束买单时,发现账单上收取了4元/位的茶位费。刘先生表示,从点餐到用餐再到买单,餐厅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告知要收取茶位费。“如果说我的确点了茶水,收取我的茶位费是无可厚非,可在无人告知的情况下被无缘无故收取费用,就让人心里不舒服。”
“餐厅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收取茶位费,这无形中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利。到餐厅用餐,提供茶水是应该的,如果我不喝,还要强行收取,这就是霸王条款。各类收费服务应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消费,而不是动不动搬出‘历来如此’‘行业现象’来作为托词。”与刘先生一起用餐的朋友表示。
记者调查:
餐厅:消费者均未被告知,按惯例收取
4月25日,记者来到“院子里的餐厅”,点单时店员并没有告知记者要收取茶位费,记者观察发现,只要是到店消费的客人,店员点单时均未明确提醒消费者要收取茶位费。直到用餐结束买单时,该店收银人员也未告知,而是直接收取了4元/位的茶位费。当记者对账单中茶位费一项提出质疑时,收银人员解释道,“茶位费包括纸巾、湿巾以及茶水的费用,收取茶位费是餐厅的惯例,大家都是这么收的。”
部门处理:
新建区市监局执法大队:
责令整改,立即停止收取茶水费
随后,记者联系了新建区市监局,该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姜军平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已经告知了该餐厅负责人,对于一些需要向消费者额外收取费用的项目,应在店内及菜单的显眼位置明确标注,并需主动向每位消费者告知,给予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
4月26日12时许,记者随同新建区市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姜军平来到“院子里的餐厅”。在对餐厅负责人进行询问和现场调查后,发现在楼梯口以及大厅内分别挂了一块提示牌,上面标注了需要收取茶位费,但是提示牌很小且并不引人注目。随即,执法大队人员对该餐厅负责人做了现场笔录,表示会根据相关法规对该餐厅进行处理。
当天下午,新建区市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姜军平向记者告知了最终处理结果,“对于该餐厅未提前告知消费者需收取茶位费的行为属实,根据相关法规,我们会立即向餐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7个工作日内必须改正到位,责令该餐厅立即停止收取不该收的费用。”
记者 万清云 周西月 文/图